永政〔2019〕47號
各鄉鎮人民政府,縣人民政府各部門、各直屬機構:
經研究決定:
陳志國同志任永春縣人民防空辦公室主任;
顏聲灶同志聘任永春縣應急管理局總工程師,聘期三年(含試用期一年);
免去郭賜福同志永春縣人民防空辦公室主任職務。
永春縣人民政府
2019年8月15日
主辦:永春縣人民政府 承辦:永春縣數字永春建設辦公室
網站標識碼:3505250001 閩公網安備:35052502000115 ICP備案號:閩ICP備05010602號
電子信箱:swb301@126.com 您是本站第28910409位訪客